关于严格“扫场所码,戴口罩,外出外来报备”管理的通告

2022-11-18 11:52 兰山融媒阅读 (33214) 扫描到手机

各村居社区、生产经营主体、广大居民朋友:

疫情防控在于众志成城,在于全民遵守防控要求、防范在前。做到全民防疫是将病毒拒于兰山之外的最有效措施,作为“个体”,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一道“屏障”,每个人安全,兰山就安全,我们的亲人就安全。为避免再次发生因规模性疫情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情况,今后请从自己做起,互相监督,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:

1、凡外出、进入所有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扫场所码、查行程码、验核酸检测码,规范佩戴医用口罩。如不执行此规定,造成传播,危害他人健康的,将依照相关法律做出相应处理。

2、人员离开临沂、返回临沂均要通过报备程序或电话向属地村居社区、企业或单位进行报备,不按时报备,将影响您的行程。如因不报备造成病毒传播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追究法律责任。

3、货车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。①区内各物流公司、各生产经营企业,无论是自有车辆,还是业务关联方或网约送货车辆,到达临沂、离开临沂前,均要通过车辆报备程序进行报备。②高风险区外来车辆当日即来即走的,必须做到企业全闭环管理;当日不走,按时报备且到指定宾馆住宿的,可随住随走,5日内免住宿和用餐费用,离开时闭环管理离开。不报备的,一经查到,属高风险区来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(居住地不在当地的)7天,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4、请各公共场所、企业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,从严抓好扫码、戴口罩和外出外来报备。今后相关部门将常态化督导暗访,每发现一次不扫码、不戴口罩、不报备的,对相关经营单位、企业、商户进行警告;发现两次的,直接进行停业整顿。

为了大家的共同健康,请共同遵守。特此通告。

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

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
2022年11月17日